要出具分居情况,您需要准备以下证据材料:
居住证明
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居住证或居住登记证明。
物业或社区开具的证明。
分居协议
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
通过邮寄方式发送的分居协议,并保存邮寄凭证。
通信记录
双方来往的短信、电子邮件、通话录音、聊天记录等。
书面证据
书信往来,尤其是那些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事实的信件。
证人证言
共同的朋友、亲戚或邻居的证言,但需注意证人与当事人的关系及证言可能存在的利害关系。
其他证据
水电、燃气费缴纳证明。
物业管理记录。
缴纳费用的银行卡账单等。
在准备这些证据时,请确保它们是合法获取的,并且能够清楚地证明分居的事实。如果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得更具体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