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证据是指 通过观察、测量或试验获得的并且能被验证的证据,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有关的或与某一质量管理体系要素的存在和实施有关的定性或定量的信息、记录或事实陈述,证明是真实的信息。这种证据不依赖于个人的主观意识,而是基于客观存在的事实。客观证据的特点包括:
真实性:
证据必须是真实存在的,不是虚构或捏造的。
可验证性:
证据必须能够通过某种方式被独立验证其真实性。
独立性:
证据的存在和真实性不依赖于个人的主观意志或解释。
客观证据的例子包括:
电子监控记录
科学实验数据
实物样本
详细的日志文件
鉴定报告等。
在司法调查和科学研究等领域,客观证据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它们能够提供不受个人偏见影响的、确凿无疑的证据,帮助人们做出准确的判断和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