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借款在会计记账中应计入 负债类科目。具体来说,企业向银行借款可以通过“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两个科目进行核算,这两个科目均属于负债类科目。
短期借款:
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种款项。短期借款应当按照借款本金和确定的利率按期计提利息,并计入当期损益。
长期借款:
指企业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借款。长期借款的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
当企业从银行获得借款时,这笔资金通常会直接存入银行账户,因此,在会计上,借款首先会记录在企业的银行存款科目中。同时,借款也会记录在对应的负债科目中,即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
综上所述,银行借款应计入负债类科目,具体使用“短期借款”还是“长期借款”科目,取决于借款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