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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视同自产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4:36:02    

“视同自产”是指 并非企业直接生产,但根据特定条件可以视为企业自产货物,从而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这些特定条件通常包括:

产品名称与性能相符:

外购的产品应与企业的自产产品名称和性能相同,并且使用企业的注册商标或外商提供的商标。

出口给特定对象:

这些产品需要出口给进口该企业自产产品的外商,用于维修、零部件、配件等,或者能够直接与企业自产产品组合成成套产品。

持续经营与信用等级:

企业需要持续经营2年及以上,且纳税信用等级达到A级,上一年度销售额达到一定规模。

其他特定情形:

例如,企业委托加工收回的产品,如果名称、性能相同或由企业再委托深加工收回,并出口给进口自产产品的外商,也可以视同自产。

通过这些条件,企业可以将一些非自产货物在税务上视为自产货物,从而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如“免抵退”税管理办法。这种做法有助于企业更好地管理和控制成本与收入,优化财务报表。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应仔细对照这些条件,确保符合视同自产的要求,以合法享受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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