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交房的管理部门主要涉及 房地产主管部门或 相关监管部门。具体管理职责如下:
房地产主管部门
房地产管理部门是房屋交付的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行为。购房者可以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要求其对开发商进行责任追究和监管。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设有专门的业务部门(如房地产开发办公室等)以规范和监督开发商的运营活动。
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
消费者协会可以协助购房者解决与延期交房相关的争议,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咨询和投诉受理服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
该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建筑工程质量,可以对开发商的建筑工程进行质量监督和检查。
人民法院
如果购房者和开发商之间的纠纷无法通过协商解决,购房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综上所述,购房者遇到延期交房问题,可以首先向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投诉,并寻求消费者协会的协助。如果问题仍无法解决,可以进一步通过法律途径,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