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诉后返费用的具体流程和比例如下:
撤诉申请
当事人需先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并且需要得到法院的批准。
提交退费申请及相关材料
在获得法院批准后,当事人需要向法院提交退费申请,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如身份证、缴费单据等。
法院审核
法院会审核撤诉申请及退费申请,确认所有信息无误后,会依照既定的程序将应当退还的诉讼费用返还给当事人。
退费比例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具体退费比例如下:
普通程序:减半退还案件受理费。
简易程序:本身已按减半收取,因此撤诉后不再退回诉讼费。
退费路径
撤诉后诉讼费用一般会按原路返回,但若当事人自行修改退费路径,则按照修改后的路径退回。
建议
提前准备:当事人在撤诉前应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文件,并详细列出需要退还的费用明细。
咨询法院:若对具体流程或比例有疑问,建议提前咨询法院工作人员,以确保退费过程顺畅。
保留证据:在整个退费过程中,务必保留好所有相关文件和证据,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