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掌上长沙4月24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广军 通讯员 陈洁)突然收到一个未曾网购过的快递,你是否会因好奇而拆开?若里面是张印着二维码的刮刮卡,扫码后还提示“中奖”——当心,你可能已进入骗子精心设计好的骗局!24日,望城区法院通报了一起不法分子以快递方式实施诈骗的典型案例,提醒市民:遇到来历不明的快递,一定要提高警惕。
2024年5月,周女士手机突然弹出一条陌生快递取件码。虽然有些疑惑,她还是前往快递驿站取回了包裹。拆开快递后,一张刮刮乐映入眼帘,旁边印着“扫码领奖品”等诱人字样。周女士没多想,顺手扫码加入了群聊。群主热情地表示,当前正值“618”年中活动,只需下载指定APP,就能获得奖励红包。在“客服”的引导下,周女士下载了APP,并被告知“完成任务即可提现”。起初,周女士确实收到了几笔小额返利,于是放松了警惕。然而,当她陆续投入11万元后,对方却以各种理由拒绝提现。直到此时,周女士才意识到自己已经深陷骗局。
原来,施某为获取利益,从某软件上名为“曼予”的人员处获取了大量收件人信息。随后,他将装有涉嫌违法犯罪类宣传纸单的快递包裹邮寄至全国各地收件人。李某明知施某在帮助他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替施某制作宣传单,并在宣传单印刷完成后交由施某进行打包。许某则利用自己的资源,为施某提供快递物流服务,确保这些包裹能够送达收件人手中。短短数月,30余万个包裹迅速扩散。随后,许某又与范某组成新的团伙,再次寄出8万余个包裹。
经调查,施某违法所得50000元,李某违法所得30000元,许某违法所得50000元,范某违法所得16000元。
望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施某、许某、范某、李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犯罪提供广告推广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应依法惩处。法院综合考虑被告人身份职责、犯罪情节和认罪悔罪态度等,判处被告人施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判处被告人范某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被告人许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李某有期徒刑6个月,宣告缓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其中,施某、范某、许某系快递物流行业从业人员,利用履行职责或提供服务便利,严重违反内部规定,为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提供广告推广帮助,情节严重,不予宣告缓刑。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更不会无缘无故收到‘惊喜快递’。”法官提醒,遇到来历不明的快递,一定要提高警惕,仔细查看物流信息情况,不要轻信其中的中奖信息,更不要轻易扫描物品上的二维码、点击陌生链接、下载软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