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洛阳市嵩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通过“调解+赋强公证”,成功调解一起金融纠纷案件。
2023年8月15日,某银行与李某签订《个人借款合同》,约定李某向某银行借款15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并约定借款利率及还款方式等。合同签订后,某银行依约向李某发放贷款。贷款到期后,原告尚欠银行8.8万借款本金及利息未偿还。
城关法庭在受理该银行的调解申请后,与调解员认真分析研判案情和债务人李某的履约能力。经沟通,了解到该银行具有调解意愿,而债务人李某虽有还款意愿,但确实面临难以一次性清偿本息的经济困难。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采取“背对背”沟通,一方面向银行说明李某的还款意愿和现实困难;另一方面引导李某根据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增强其履约信心。经过多轮协商,最终达成分期还款方案,并共同就该调解协议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妥善解决了该起金融纠纷案件。

该纠纷解决模式实现了“三重成效”:一是公证费按公证标的金额0.2%收取,远低于诉讼费收取标准(10万元以下的,按2.5%收取);二是通过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切实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分期履行方案显著提高了债务清偿的可预期性,最终促成这起金融纠纷的高效、柔性化解。
赋强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法对符合条件的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活动,具有快速化解纠纷、预防风险、快速执行等优势,让群众解决纠纷选择更多、成本更低、效率更高。经赋强公证的债权文书可不经诉讼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与法院生效裁判、仲裁裁决等具有同等执行效力。
下一步,嵩县法院将持续推进“金融纠纷先行调解”机制,通过“柔性解纷+刚性保障”的双重设计,以“高效率”破解传统金融诉讼周期长、成本高的难题,持续提升纠纷解决效能,维护金融领域司法秩序的高效与稳定。(黄松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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