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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手术后伤口长期未愈,谁之过?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2 07:41:00    

转自:南湖晚报

N晚报记者 王卫国

通 讯 员 金叶虹 杨佩培

近日,一起因美容手术引发的医疗纠纷在秀洲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下成功化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为这场持续数月的争议画上了句号。

2024年9月,赵女士因腋臭困扰,前往嘉兴某美容整形门诊接受腋下除臭手术。美容门诊方面承诺了手术效果及正常的恢复周期。然而,术后3个月,赵女士的手术伤口不仅未愈合,还出现了发炎、疼痛等症状,严重影响了日常生活和工作。

赵女士认为,美容门诊应对其伤口未愈的情况负责,要求美容门诊赔偿包括误工费、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在内的多项损失,并免费提供后续治疗直至伤口完全恢复。但美容门诊则表示,在手术前已明确提醒赵女士术后伤口不能沾水,出现发炎等情况可能是其术后护理不当,比如碰到水或者自身出汗过多导致的,不完全是手术本身的问题,因此对赵女士提出的赔偿要求存在异议。

由于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赵女士向秀洲区调委会申请调解。老娘舅介入后,首先详细了解了整个事件的经过,包括手术过程、术后护理指导、术后照片以及双方的沟通情况等。同时,老娘舅咨询了相关医学专家,专家表示:术后护理对伤口愈合虽有重要影响,但一般情况下,腋下除臭手术3个月后伤口应基本恢复正常。虽然美容门诊称已提醒患者术后不能沾水,但在证据留存和沟通的细致程度上存在不足,且未能充分考虑到患者个体恢复差异可能带来的风险。而赵女士则称天气炎热,只是洗澡时有轻微溅到水的情况发生。综合考虑双方情况,老娘舅认为双方皆有过失,建议各退一步。

经过老娘舅多次耐心调解,医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美容门诊一次性赔偿赵女士1万元,同时,美容门诊免费为赵女士提供后续治疗,并敲定了详细的治疗方案,双方握手言和。

老娘舅有话说

本案依据《民法典》第1219条、第1173条,通过调解精准锚定“瑕疵”与“患者过失”的法律边界,既维护消费者的健康权,也警示医美机构须以“充分告知+全程跟踪”筑牢合规防线。消费者在接受医疗服务时,应充分了解相关信息,保存好各类证据;医疗机构则需严格遵守诊疗规范,加强与患者的沟通,提高服务质量,共同营造和谐的医疗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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