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扶贫房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手续,以下是一些关键步骤:
申请登记
申请人首先需要带齐所需材料到街道办事处申请购买安置房,街道办事处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登记工作。
调查摸底
街道办事处将核验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并将符合条件的无房家庭进行登记造册。
资格初审
区房改办在法定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的资格初审。
辖区公示
区房改办将通过初审的申请人名单在安置房所在的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公示5天。
集中审核
各区房改办按照分配的销售指标向市房管局等额上报申请人的有关资料,市房管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审核发证
审核通过后,市房管局将在《购买小区安置房申请审批表》上签署审批意见,并统一签发《小区安置房准购证》。
签订买卖合同
申请人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产权调换合同或房屋购销合同、测绘调查表、平面图、完税凭证等材料,向当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拆迁安置房变更登记申请,并办理过户手续。
办理贷款 (如需要):
购房者可以向银行或律师事务所了解贷款支持规定,并填报贷款申请书,签订《房屋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
产权变更登记
办理完相关手续后,购房者需要到房管局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建议:
购房者在购买扶贫房时,务必了解清楚相关的政策和手续要求,确保材料齐全、准确,避免因手续不全导致购房失败。
由于扶贫房可能涉及小产权房,购房者应特别关注产权问题,确保所购房屋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