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林工程主要涉及的税种包括 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具体税收政策如下:
增值税
纳税人销售林木以及销售林木的同时提供林木管护劳务的行为,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应征收增值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林木销售和管护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12号)规定,销售自产的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绿化工程往往与建筑工程相连,或者本身就是某个建筑工程的一个组成部分,例如:营造建筑、构筑工程设施等,这些属于“其他建筑服务”税目,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特殊情况下可选择简易计税,适用税率为9%。
企业所得税
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国家对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企业和单位有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实行税收优惠政策。
此外,根据地方政策,可能还有其他税收优惠措施,例如:
绿化工程不征增殖税;
减免征企业所得税;
-一律按“建筑业=其他工程作业”项目缴纳营业税,税率为3%。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咨询当地税务部门,了解具体的税收优惠政策,以确保合法合规享受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