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案件的管辖和备案流程因伤害类型和严重程度而异。以下是简要的指南:
轻伤以下伤害案件:
由公安派出所等基层机构处理。
重伤或致死案件:
由公安机关刑事侦查部门负责。
伤情不明确或难以确定管辖:
由最先受理的部门先行处理,待伤情鉴定后,按规定移交相应主管部门。
高空坠物造成的伤害:
可以直接报警处理,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劳动过程中的人身伤害:
可能需要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仲裁机构介入处理。
人身伤害鉴定:
一般由司法鉴定机构办理,工伤的伤残鉴定通常去当地社保部门的工伤鉴定中心,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一般由当事人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部门进行备案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