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类型繁多,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民事合同:
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等。
商事合同:
商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商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如销售合同、采购合同、合作协议等。
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劳动关系的协议,如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
行政合同:
行政主体与相对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行政法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如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公共工程承包合同等。
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双务合同指双方当事人都享有权利,都要履行义务;单务合同指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而不需要尽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只付义务而不享有权利。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指合同订立时需要采用特定形式的合同,一般指书面合同;不要式合同指不需要特定形式或手续就可成立的合同。
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
格式合同指合同内容由一方当事人预先拟定而不容对方当事人协商的合同;非格式合同指合同内容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合同。
其他特定类型的合同:
如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等。
这些分类有助于理解合同的性质、权利义务分配以及法律适用。需要注意的是,合同的具体内容和条款可能因实际情况而异,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并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