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终结后,恢复执行的可能途径主要包括:
提供财产线索
申请执行人若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向执行法院提供财产线索。
法院会对提供的线索进行核查,如属实,则可能恢复执行。
法院查询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的五年内,法院会定期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
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法院应依职权恢复执行。
当事人申请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若申请变更或追加执行当事人,且符合法定情形,法院可能会支持申请执行人恢复执行。
申请执行人提出执行行为异议,若异议被驳回,也可能满足恢复执行的条件。
提交恢复执行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申请书应包含案件基本情况、终结执行的情况、恢复执行的请求和理由,以及相应的证据材料。
提供身份证明、原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执行过程中的裁定书副本等文件。
注意时效和条件
申请恢复执行通常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终止执行的原因消失、法律事实未变、且非因被执行人不当行为导致终止时,可能满足恢复执行的条件。
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可以帮助申请执行人在执行终结后尝试恢复执行程序。需要注意的是,恢复执行的程序和要求可能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和法院规定有所不同,建议直接咨询执行法院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