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确权所需的时间主要取决于案件审理的程序以及具体情况。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判决结果的概述:
普通程序:
若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则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若案情复杂或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若还需进一步延长,则需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因此,普通程序下房屋确权案件通常需要 六个月时间。
简易程序:
若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则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简易程序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
房屋确权证办理:
房屋确权证一般是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可以办好。这个时间包括开发商提交登记注册的时间,通常为房屋竣工后签订购房合同后的3个月左右。
不动产登记:
采用不动产登记的方式确权,从受理登记之日起到完成登记需要30个工作日。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后,需进行一系列查验,确保材料一致并符合法律规定。
政府办理时限:
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时,区房管局、市房产交易所、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等承办单位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承担的办理事项,符合规定条件的,转送复审、审批单位,填制权属证书,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予以退回。
综合以上信息,房屋确权的时间主要取决于所选择的审理程序及具体情况。普通程序下通常需要六个月时间,简易程序下则需三个月。此外,房屋确权证办理和不动产登记的时间分别为30个工作日和30个工作日。建议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程序,并咨询当地政府部门以获取更准确的办理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