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自山西省大同市的曹女士专程赶到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公安分局丁香路派出所,咨询租房落户事宜。两年前,为了陪伴孩子上学,她来到呼和浩特市。如今孩子升学,需本地户口。户籍窗口民警根据曹女士实际需求,耐心解答并指导其准备材料。

据了解,为深入贯彻落实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人口集聚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呼和浩特市公安局迅速行动,制定城镇落户实施细则及流程。自政策实施以来,截至目前,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已累计办理落户3905人。其中,合法稳定住所落户2634人、投靠亲友落户1262人、工作迁入9人。
据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和特巡警支队相关负责人吕东旭介绍,下一步,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将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以数字化赋能户籍管理工作,针对企业、高校、务工人员等重点群体开展“靶向服务”,让落户政策成为引才、惠民、促发展的金字招牌。

小贴士:在呼和浩特市申请租赁房屋落户的市民
·申请落家庭户的提供以下材料办理:公租、廉租房屋证明材料或房屋租赁合同;户口簿原件;申请在租赁房屋地址落户的,提供房主同意落户承诺书。
·申请落集体户的提供以下材料办理:户口本原件、居民身份证及落户申请。
·申请人到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受理人为第一责任人,以户口迁入办结为目标,按照最便捷的方式指导申请人提供材料,并主动联系迁出地公安派出所进行线上审批,实现愿落尽落,即来即办。
记者:张思铭
审核:常俊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