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土地是通过以下步骤进行的:
发布拍卖公告
土地管理部门在公开拍卖前30日发出拍卖公告,公布拍卖起叫价。
竞买人报名与资格核验
竞买人报名参加竞买并索取有关文件,提交资格身份证明文件,交付履约保证金。
拍卖人按拍卖文件要求对竞买人资格和资信进行审查、核验,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颁发竞买资格证书。
拍卖过程
在约定的时间、地点并按程序公开拍卖。主持人介绍拍卖地块位置、面积、用途、规划要求及其他有关事项;公布拍卖起叫价;竞买人按规定的方式竞相应价或加价,其最后应出最高价(或加价)者即为竞得人。
成交确认与合同签订
竞得人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5日内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交付相当于地价总额的10%的定金。
竞得人按规定期限付清地价款后,依法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书。
其他相关手续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和拍卖人应当签署成交确认书。
拍卖标的需要依法办理证照变更、产权过户手续的,委托人、买受人应当持拍卖人出具的成交证明和有关材料,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手续。
这些步骤确保了土地拍卖过程的公开、公平和公正,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