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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部门有查封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0:33:32    

查封措施通常由以下部门实施: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依据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规,对市场中的违法产品进行查封。

出版行政主管部门:

依据出版管理条例,对出版行业的违法出版活动采取查封措施。

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危险化学品的违法存储、使用等进行查封。

水行政主管部门:

依据水土保持法,对违法水土保持行为采取查封措施。

外汇管理部门:

对外汇违法行为采取查封措施。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依据证券期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对证券期货违法行为采取查封措施。

建设主管部门:

依据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对建筑工程的违法抗震行为采取查封措施。

农业主管部门:

依据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等,对农业领域的违法行为采取查封措施。

公安交警机构:

对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采取查封措施。

税务机关:

对税务违法行为采取查封措施。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对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的违法行为采取查封措施。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采取查封措施。

监察委员会:

对公职人员的违法财产采取查封措施。

人民法院:

对涉及民事纠纷的不动产依法实施查封等措施。

人民检察院:

对涉及刑事案件的财产采取查封措施。

海关:

对走私等违法行为采取查封措施。

房产交易中心:

在房产交易纠纷中,对房产进行查封。

环保部门:

依据环境保护法,对违法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采取查封措施。

查封措施的实施通常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并依照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行政机关的决定进行。需要注意的是,对同一财产不能进行重复查封,且查封措施通常会在相关法律规定或法院的判决书中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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