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员工请假的待遇主要包括病假工资和事假工资两部分,具体标准如下:
病假工资
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
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疾病救济费: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
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
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
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事假工资
请事假通常扣除当天工资,具体扣除方法由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确定。
有些企业可能会按照固定金额扣除,例如每天扣除100元。
企业可能会根据岗位性质和工作重要程度等因素来确定扣除金额。
其他假期
年假、婚假等合法带薪假期一般不会扣工资,会全额发放。
产假工资一般先走生育保险报销,生育津贴低于工资部分由公司补齐。
最低工资标准
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均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建议
员工在请病假时,应详细了解企业的病假工资政策,以便知道自己的工资待遇。
企业在制定病假工资政策时,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