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法庭主要受理以下几类案件:
民事案件
包括婚姻家庭、相邻关系、人身损害赔偿等纠纷。
普通的轻微打架斗殴等一般民事纠纷。
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如诽谤罪、妨害婚姻罪和虐待罪等。
标的额在五千万以下的财产纠纷案件。
刑事案件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如诽谤罪、妨害婚姻罪和虐待罪等。
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
危险驾驶罪等轻微刑事案件。
行政案件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而依法提起诉讼的案件。
总结来说,乡镇法庭主要处理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具体涵盖婚姻家庭、人身损害赔偿、轻微刑事案件、财产纠纷等民事案件,以及部分轻微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标的额较大的财产纠纷案件和较严重的刑事案件可能会由上级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