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相关程序包括以下步骤: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调查核实被征地块的信息,包括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等的权属和数量等。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评估征地可能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造成的影响,确定风险点,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
土地征收公告
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事关被征收土地群众切实利益的事项进行公告。
听证程序
召开听证会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作为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手段。
预公告
包括征收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等内容,发布预公告的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调查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等,并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和土地现状调查情况,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包括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方式和标准、安置对象、安置方式、社会保障等内容。
方案公告及登记
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进行登记,确保被征收人的权益得到保障。
组织听证
如多数村民对补偿安置方案持有异议,相关部门应组织听证会,听取被征收人的意见和建议。
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将拟定好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请上级政府批准。
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上级政府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后,将正式公告并实施补偿安置。
土地补偿登记
被征收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土地补偿登记,确保补偿权益。
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和交付土地
完成补偿安置后,被征收人交付土地,征收程序结束。
这些程序旨在确保土地征收过程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相关当事人应密切关注各个阶段的通知和公告,并按照法定程序参与征地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