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借读生需要的手续如下:
原学校开具借读转出证明
到学籍所在高中(原录取高中)开具借读转出证明。
联系接收学校并签订借读三方协议
联系同意接收借读生的重点高中,签订借读三方协议,并由校长签字。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学生监护人向在读学校提出书面借读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学生学籍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学生亲属在本市的常住户籍证明等。
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学校审核通过后,需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并由教育主管部门出具借读证明。
转电子学籍号
转入学校在网上的学籍管理系统里申请转入,转出学校在网上的学籍管理系统里同意审核,转出学校主管教育局审核同意,转入学校主管教育局审核同意。
借读学校同意接收
因特殊原因确需外出借读的学生,应持借读学校同意接收证明向学籍注册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同意并办理正式手续后,方可外出借读。
学籍保留与管理
借读生的学籍由学籍注册学校负责保留、管理,并建立学籍档案、学生发展报告和高考电子档案。
学分认定和综合素质评价
借读生学分认定和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借读学校负责,并及时转交学籍注册学校,学籍注册学校应认可其评定结果。
学业水平考试和毕业证书
借读生需回学籍注册学校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由学籍注册学校核发毕业证书。户籍和学籍均在本市以外的借读生,因特殊原因确需借考的,须由学校报教育主管部门按规定批准。
享受同等待遇
借读生在接受教育、参加团队组织、担任学生干部、帮困助学、校级评优奖励方面,与本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建议在办理借读手续时,提前咨询相关学校的具体要求和流程,以确保顺利完成借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