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报销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发票必须是正规合法开具的,并且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
发票必须有纳税人识别号,这是进行报销的基本条件之一。
发票票面上需要显示编码简称,这有助于明确发票的种类和用途。
成品油发票必须通过增值税发票开具,并且填错后无法报销。
发票盖章必须清晰且无误,包括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且盖章单位名称需与发票内容一致。
发票内容必须与实际业务相符,不得虚开或与实际交易不符。
发票必须是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非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发票无法报销。
发票有报销期限,通常是当年发票应当当月报销,不得跨年报销,否则需要做纳税调整。
发票内容应清晰、规范,不得涂改,所有填写项目都需要完整无缺。
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若没有纳税人识别号,则不可以报销。
发票附带清单若为自行用A4纸打印,则不可以报销,清单必须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
发票备注栏填写项目必须完整,未填写的项目不能报销。
本单位开具的发票不得作为本单位经费报销依据,例如校内停车票等。
发票开具单位的经营范围需要与实际购买物品性质相符合。
严禁使用假发票及过期发票报账。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发票报销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防止虚报和偷税漏税行为。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严格遵守这些规定,以保证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