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死亡赔偿应由 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负责。具体赔偿情况如下:
工伤保险基金赔偿
如果用人单位依法为员工购买了工伤保险,那么工伤死亡赔偿金应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支付。赔偿项目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用人单位赔偿
如果用人单位未能依法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那么相关的赔偿责任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受害者或其家属可以向用人单位寻求赔偿。
建议
受害者或其家属应首先向所在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以确认工伤情况。
一旦工伤被确认,若已参保,则可以向当地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相应的赔偿款项;若未参保,则可以向用人单位寻求赔偿。
用人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的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若未按时提交,则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直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确保工伤死亡赔偿的顺利进行,保障受害者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