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休假的规定如下: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
;
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带薪年休假的假期。
此外,关于公休假的其他规定包括:
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没有年休假。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元旦
春节
国际劳动节
国庆节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建议:
用人单位应合理安排职工的公休假,确保职工享有合法的休息权益。
职工应了解自身权益,合理安排休假计划。
若因工作原因未能按计划安排年休,应提前与单位沟通并征得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