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劳模的评定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推荐阶段
省级劳动模范评选通常由基层单位先行推荐,然后逐级推荐至省级评选。
各级推荐机构会根据一定的标准和条件,向省劳动模范评选委员会推荐合格的候选人。
审核阶段
省劳动模范评选委员会将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审查其是否符合劳模评选条件及相关标准要求。
评审阶段
经过资格审核后,省劳动模范评选委员会将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行评审,评选出一定数量的省级劳动模范。
公示和表彰
省级劳动模范评选出来后,会进行公示,并进行表彰和奖励。
评选条件
省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必须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制度,坚持科学发展观,爱岗敬业,勇于创新,无私奉献,遵纪守法,并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
具体标准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改革开放、体制和经营管理创新、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在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合理化建议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在发展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在科研、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商贸流通服务、计划生育等各行各业做出突出贡献。
在抗灾抢险、节能减排、环境保护、重点工程建设和重大科研项目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在维护社会安定、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在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规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扶贫解困、增进民族团结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在勤政廉政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建设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评选程序
基层推荐
由基层单位工会组织或农村基层党支部、村委会在民主推荐基础上审定,并经同级行政机构签署意见,按程序逐级报省。
政府审批
评选省级劳动模范需经省政府审批,并在省政府每三至五年召开一次全省职工劳动模范大会上集中命名表彰。
公示和表彰
省级劳动模范评选出来后,会进行公示,并进行表彰和奖励。
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