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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怀孕假期规定多少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9 11:46:23    

成都的怀孕假期规定如下:

国家法定产假

一般为98天,最长时间为158天。

具体包括:产前15天,难产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享受42天产假。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延长生育假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

综合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加上延长生育假60天,总计158天产假。

男职工可以享受20天的护理假。

建议:

女职工在成都市可以享受最长158天的产假,其中包括98天的国家法定产假和60天的延长生育假。

男职工可以享受20天的护理假。

生育假和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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