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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类违建指什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00:14:35    

五类违建是指以下几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建(构)筑物: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或者虽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按批准范围、内容施工的。

自建或自改房,包括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包括在承包地、宅基地等),或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

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建筑或构筑物,例如非法占有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在其上新建、修建和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过道、人行道等)、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在拆迁征收范围确定后实施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

占用基本农田建房未经批准私自建房超占宅基地面积建房纳入征收范围又私自搭建的房屋非农村集体成员的房屋等。

这些违建行为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而且会对社会资源造成浪费,影响城乡规划的实施,破坏生态环境,甚至可能触犯刑法。因此,国家和地方政府对此类行为采取严厉的查处和拆除措施,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社会的公平正义。建议个人在建设房屋时,务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先申请并获得必要的许可证,确保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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