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黄犯罪主要涉及以下罪名:
聚众淫乱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的规定,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
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处罚。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
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向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组织淫秽表演罪:
组织进行淫秽表演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些罪名涵盖了涉黄犯罪的多个方面,包括直接参与淫乱活动、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组织卖淫等多个环节。具体的判决结果会根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和相关证据来确定。建议遵守法律法规,远离任何形式的涉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