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项目中,通常在以下情况下需要进行签证:
变更设计:
当建设单位提出设计变更,如外立面装饰材料更换等,涉及材料、施工工艺、工期和造价的变化时。
工程量变化:
实际施工中遇到的工程量超出原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例如遇到岩石层需要额外爆破作业。
非施工单位原因损失: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或建设单位原因(如材料供应延迟)导致的施工方损失,如窝工的人工数量、机械闲置的台班数等。
停工损失:
由于甲方责任造成的停水、停电等,超出定额规定范围,造成的经济损失。
材料、设备、构件运输:
超出定额规定运距的运输,或特殊情况的场内二次搬运,需要签证确认。
零星用工和工程:
施工现场发生的与主体工程施工无关的用工,或未在预算中包含的零星工程和临时增补项目。
隐蔽工程:
对于隐蔽工程的详细记录,如桩基础入岩深度、砌筑部分的结构细节等。
议价材料价格:
对于合同中未明确规定的议价材料,需要在施工前确定价格。
其他费用:
如排水降水措施、边坡支护措施、外运土方量及运距等。
签证是承发包双方就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价款之外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对于工程结算和索赔具有重要意义。
需要注意的是,签证应严格控制范围,并且应及时处理,确保符合合同规定和国家定额及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