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员时员工未休年假的计算方式如下:
新入职员工
年假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 ÷ 365天 × 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离职员工
年假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 ÷ 365天 × 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 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如果折算后不足一天的部分,则不享受年休假。
具体计算步骤:
确定员工全年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根据员工累计工作的年限,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员工年休假15天。
计算当年度已工作的天数
以员工在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为准。
进行折算
使用公式:未休年假天数 = (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 ÷ 365天)× 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 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处理不足一天的部分
如果折算后不足一天的部分,则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示例计算:
假设员工A在2024年被裁员,全年应享受10天年休假,截至被裁员时已在单位工作了80天。
未休年假天数 = (80天 ÷ 365天)× 10天 - 0天 = 2天(因为不足一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应支付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为:2天 × 3倍工资 = 6天工资
建议:
用人单位在计算未休年休假时,应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公司政策进行,确保员工权益不受侵害。
员工在离职前应与用人单位确认未休年休假的折算和补偿情况,以避免后续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