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的命名通常根据不同的案件情况采用不同的方法:
有明确犯罪嫌疑人和涉嫌犯罪情节清楚
一人一罪:“犯罪嫌疑人姓名+案件性质+案”
一人数罪:“犯罪嫌疑人姓名+从重罪到轻罪的所有罪名+案”
共同犯罪:“主犯姓名等+案件性质+案”
集团犯罪:“首要分子姓名+集团案”
犯罪嫌疑人不明而被害人和被害情况清楚
“被害人+被侵害情况+案”
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不明,或者人数众多不便概况,或者需要保密
“案发(立案)时间+案”
“地名+案件性质+案”
这些命名方法旨在确保案件名称能够准确、简洁地反映案件的基本信息,便于人们理解和记忆。在实际应用中,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命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