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的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主要依据行为人的具体行为及其严重程度来判定。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判决结果的概述:
基本刑罚
寻衅滋事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加重刑罚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特定情况下的加重处罚
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
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以及退赃情况等因素,法院会酌情给予从轻或减轻处罚。
具体案例
陈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李浩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
建议
辩护策略:在辩护过程中,可以着重强调行为人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赔偿情况以及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以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证据收集:充分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包括现场视频、证人证言、财物损失鉴定等,以证明行为人的具体行为及其严重程度。
综上所述,寻衅滋事罪的刑罚范围较广,从拘役、管制到最高十年有期徒刑不等,具体判决需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