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公积金结清证明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办理结清手续
借款人清偿完全部贷款本息后,向公积金分理处申请出具贷款结清证明。
办理抵押解除手续
如果贷款是以现房抵押担保的,贷款全部清偿后,分理处出具解除抵押所需的证明材料,并根据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要求办理抵押解除手续。
打印“贷款结清证明”
通过雄安新区政务服务网:
1. 打开“雄安新区政务服务网”,选择“个人登录”(短信验证码登录)。
2. 进入“服务超市”,选择“住房服务”里的“公积金”板块。
3. 进入“雄安公积金个人网厅”。
4. 选择左侧“查询打印”的“贷款结清证明打印”即可。
通过浙里办APP:
1. 手机下载浙里办app注册或登录。
2. 在市公积金中心业务列表中选择“开具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证明”,进入页面后点击“在线办理”,授权确认后进行人脸验证。
3. 或者,借款人登录浙里办APP,首页搜索“惠你购房”,点击进入办事页面;页面中选择“其他功能”,点击“贷款结清证明开具”,授权确认个人信息,刷脸认证后进入下一步。
4. 人脸验证成功后,页面选择“申请人本人办理”,点击“确定”。在线填表页面选择贷款所在公积金中心,确认个人信息,并输入借款合同编号,点击“查询”,即可下载和打印贷款结清证明。
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
1. 电脑网页端打开“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首页按顺序选择杭州市→部门服务→市公积金中心。
2. 在市公积金中心事项清单中找到“开具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证明”,点击“在线办理”。
3. 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登录(或通过浙里办APP扫码等其他方式登录),阅读“用户须知”后点击“进入办事”,打开浙里办APP扫描屏幕二维码进行人脸识别认证。
4. 登录成功后,页面选择“申请人本人办理”,点击“确定”。在线填表页面选择贷款所在公积金中心,确认个人信息,并输入借款合同编号,点击“查询”,即可下载和打印贷款结清证明。
准备材料
在申请结清证明前,职工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贷款合同复印件
还款记录或结清凭证
单位介绍信(如有需要)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
职工需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是贷款办理时的原管理中心,也可以是职工所在单位管辖的公积金管理中心。
提交申请
在公积金管理中心,职工需填写结清证明申请表,并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对材料进行审核。
等待审核
提交申请后,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一般审核时间为35个工作日。
领取结清证明
审核通过后,职工可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结清证明。部分地区也支持网上申请和电子证书的发放,职工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建议选择上述方法中的一种进行办理,以确保流程的顺利进行和结清证明的顺利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