胁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具体来说,胁从犯是指在受到他人的威胁或强制下,不完全自愿地参与犯罪活动,并且在共同犯罪中起较小作用的人。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行为人最初是因为被胁迫而参加犯罪,但随后转变态度,积极主动地实施犯罪行为,并在共同犯罪中起到主要作用,那么这种情况下不应将其认定为胁从犯。
此外,根据中国《刑法》第28条的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胁从犯,应当按照其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总结:
1. 胁从犯是在共同犯罪中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
2. 胁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较小作用。
3. 如果行为人后来转变态度,积极主动实施犯罪行为,则不能认定为胁从犯。
4. 对于胁从犯,根据其犯罪情节,可以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