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到农村买房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国家推行城市化:
希望农民有序进入城市,参与城市化进程。市民回农村购房居住属于逆城市化行动,现阶段是不被鼓励的。
保护农村土地资源:
农村农田和山林属于集体所有,个人承包的土地在放弃或去世后收归集体。城市居民去农村居住会涉及到村集体的人员变动和土地承包权的变更,这可能会给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制度带来挑战,影响农村现有秩序。
防止土地资源被兼并:
城市的经济较为发达,如果城市的资本席卷到农村,可能会导致农村土地资源被大量兼并,农民失去赖以生存的家园,给社会造成不稳定因素。
维护土地公有制:
我国是奉行土地公有制国家,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限制外地人在农村买房是为了防止城市资本对农村的影响,保持城乡之间的界限。
保护农民利益和国家粮食安全: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要以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为基础,坚持一户一宅原则。不允许城里人在农村买房是为了保障农村村集体的利益,防止耕地减少,影响国家粮食安全和农村基本稳定。
避免社会不稳定:
如果允许城市人到农村买房,可能会导致农民为了眼前利益而卖掉宅基地,但其所得资金又不足以在城里买房,从而可能选择租房,造成社会不稳定。
土地用途管制:
国家强调各地在利用农村闲置房屋发展乡村旅游时,要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严格禁止城里人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
综上所述,不给到农村买房主要是基于保护农村土地资源、维护土地公有制、保障农民利益和国家粮食安全等多方面的考虑。尽管有政策鼓励乡村振兴和乡村旅游,但农村房屋的买卖仍然受到严格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