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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做举证期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0:21:03    

举证期,也称为举证期限,是指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履行提供证据责任的期间。具体来说,在举证期限内,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如果当事人在这个期限内没有提交证据,那么将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举证期限的规定旨在确保诉讼程序的公正和效率,通过要求当事人提前提供证据,有助于法院在庭前固定争议点,明确证据,从而避免“证据随时提出主义”所带来的弊端。

关于举证期限的确定,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来指定具体的期限。如果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法院会责令其说明理由。如果当事人拒不说明理由或理由不成立,法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虽然采纳但会予以训诫或罚款。

此外,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如果由法院指定举证期限,那么指定的期限通常不得少于三十日,计算时间从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开始。

综上所述,举证期是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它要求当事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法院提交证据,否则可能面临证据不被采纳等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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