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医疗报销通常包括以下几类费用: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
包括全国基本统一的、能保证临床治疗基本需要的药物(甲类药物),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自身情况调整的药物(乙类药物)。
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报销
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确定。
基本医疗服务设施报销
包括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参保人员在接受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所必须的生活服务设施,如住院床位费或门(急)诊留观床位费。
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包括普通门诊费用、急诊医疗费用以及特定疾病(如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用。
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包括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以及住院前留观7日内的医疗费用。
特殊项目报销
如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器官移植费用、进口人工器官费用(不超过国产最高价格部分)等。
其他费用
包括急诊抢救期间医疗费用、手术材料及辅助用具费用、床位费、康复理疗费、救护车费等。
自费范围
除了上述报销范围外,还有一些费用如挂号费、出诊费、伙食费、特别营养费、住院陪护费、特护费、婴儿费、保温箱费、产妇卫生费、押瓶费、中药煎药费、取暖费、空调费、电话费、电炉费、病房内的电视费、电冰箱费等由患者自理。
大额医疗互助和补充医疗保险
除了基本医疗保险外,单位职工还可以参加大额医疗互助和补充医疗保险,以应对更高级别的医疗费用。
具体报销比例和范围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政策而异,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照当地的社会保险法规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