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税票作废的步骤通常包括以下几点:
确认作废原因
销货退回、开票错误、销售折让等情况需要作废发票。
作废操作
当月作废:
在开票系统内直接作废。
纸质发票上注明“作废”字样,并盖章或签名。
发票联次收回,并重新放入打印机打印作废标记。
跨月作废:
不能直接作废,需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销。
在税控系统上开具红字发票信息表,并上传。
根据信息表编号,在专用发票填开界面选择“红字”,输入信息表编号后打印。
发票保管
保留作废的纸质发票联次,以备查验。
税务核销
将作废的发票明细表和其他相关资料打印出来,与作废发票原件一起提交给税务局进行核销。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作废流程。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可能存在细微的操作差异,建议遵循当地税务局的具体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