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残疾证需要以下手续:
准备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特别是对于未成年人及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还需提供监护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
近期免冠白底彩照若干张(具体数量根据当地要求确定)。
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工伤职工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医院出具的病历资料、事故认定书等。
提交申请材料
向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残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并粘贴照片。
将准备好的材料一并交给残联工作人员进行审核,不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申请方式和要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残联。
残疾评定
残联会安排申请人到指定的医疗机构或评定机构进行残疾评定,这是办理残疾证的关键环节。
评定结果将决定申请人是否符合残疾标准以及残疾的等级。
领取残疾证
评定完成后,申请人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户口所在地的残联领取残疾证。
建议提前了解当地残联的具体要求和流程,以确保顺利办理残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