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拖欠工资的定义,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根据这些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
具体而言,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或国家相关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此外,用人单位在遇到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影响等情形时,可以与工会协商一致后延期支付工资,但延期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并且需告知全体劳动者并备案。
因此,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通常为30天)未支付工资,即可认定为拖欠工资。在实际操作中,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或国家规定的时间节点支付工资,避免因拖欠工资而引发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