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案件的开庭时间主要取决于法院的安排和案件的性质。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判决结果的概述:
一般情况
财产分割案件立案后,一般会在 一个月内开庭。具体开庭时间由法院根据案件情况确定,并会在开庭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
特殊情况
如果法院不是特别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若案情复杂或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若还需延长,则需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同样地,若案情复杂或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若还需延长,则需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综上所述,财产案件的开庭时间一般为一个月内,但具体时间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审理进度决定。如果案件较为复杂或有特殊情况,则可能需要在六个月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