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量噪音主要归 环保部门或公安机关管理,具体管理职责如下:
环保部门
负责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经营单位室内音响噪声等的监测和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环保部门对全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地方环保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公安机关
负责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等的监测和管理。
对于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如夜间噪音扰民,公安机关有权进行处罚。
城管部门
在一些城市,城市管理部门(城管)也会负责处理噪音扰民问题,特别是街头摊贩、商业广告等导致的噪音问题。
交通运输部门
交通噪声归交通运输部门管辖。
建议
工业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可以向当地环保部门投诉。
交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投诉。
室内装修和高音喇叭噪声:一般由公安机关管理。
城市管理部门:在一些城市,城市管理部门也会参与噪音扰民问题的处理。
建议根据具体噪音类型选择合适的部门进行投诉,以便更有效地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