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日的计算工钱主要依据《劳动法》以及相关规定,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 - 104天(休息日) - 11天(法定节假日) = 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 ÷ 4季 = 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 ÷ 12月 = 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日工资和小时工资的折算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 ÷ 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 ÷ (月计薪天数 × 8小时)
月计薪天数 = (365天 - 104天) ÷ 12月 = 21.75天
特殊情况下的工资计算
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且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