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生育子女上户口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所需材料:
准备必要材料
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
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
亲子关系证明(部分地区需要)。
缴纳社会抚养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不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具体缴纳金额和程序需参照当地的规定,通常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或相关行政部门缴纳。
办理登记手续
携带上述所有材料,先到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交纳社会抚养费并办理登记。
计生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将用于后续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前往公安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持有计生部门开具的证明和所有必需材料,前往孩子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如派出所户籍科)申请登记。
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提交所有材料。
等待审批
提交申请后,需等待户口登记机关的审批。
审批通过后,即可完成户口登记。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具体政策和程序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过程中咨询当地计生部门和公安机关,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