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地税需要以下资料:
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和申请书。
股东决议书。
法人身份证及代办人员身份证。
清算所得税申报表。
清算资产会计报表。
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清算报告。
企业尚未使用过的空白发票。
发票购领薄。
已使用的发票。
营业执照。
近三年的帐簿、会计凭证、会计报表、纳税申请表。
主管部门批文或董事会(职代会)决议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决定原件及复印件。
清算报告或已经受理完毕的清算申报表。
非增值税纳税人主管地税机关出具的注销税务登记核准证明。
社会保险费参保和缴费登记的纳税人,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不欠社会保险费证明。
国税注销资料,包括《税务事项通知书》(注销通知)、企业所得税申报审核表、纳税(增值税)稽核表、国税局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等。
清算期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以及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本月的申报信息。
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近三年和本年的企业所得税)。
地方各税费核查表(近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
建议您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文件,并按照当地税务机关的要求进行提交,以确保注销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