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保险转移的步骤如下:
准备相关材料
社保卡,并确保有余额;
离职证明,并确保公司已经把自己的社保处于停用状态;
个人身份证。
到当前所买社保的区社保局的社保服务中心办理社保转出业务
进入社保局后,不需要拿号排队,可直接在社保自助终端机上根据提示办理;
在自助终端机上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这两个凭证在一张纸上,并且已经盖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专用章;
将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一并打印,以备不时之需;
问工作人员,填一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结算申请表。
持盖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专用章的缴费凭证至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
此外,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办理异地保险转移:
通过电子社保卡小程序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在新就业地参保缴费后,可按照以下流程申请转移本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
通过电子社保卡,参保人选择“人社办事-社会保障-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服务,填写转移申请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
转入地经办机构负责受理申请,进行后台审核;
经核查符合转入条件的,开启后续转移流程;
申请人可以通过电子社保卡“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申请记录”功能查询网上申请审核结果信息,通过“进度查询”功能查询后续转移进度。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
参保人员可按照以下步骤办理职工医疗保险异地转入申请:
登录平台:访问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www.12333.gov.cn)或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si.12333.gov.cn);
选择“个人用户”,并使用账户密码、电子社保卡或掌上12333 App登录;
在平台中选择“关系转移”选项,然后点击“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试运行)”模块;
录入个人信息和转入地信息,特别是转出地的详细省、市、区信息;
保存信息后,点击“申请”按钮,并确认申请。
通过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或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登录平台:访问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www.12333.gov.cn)或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si.12333.gov.cn);
选择“个人用户”,并使用账户密码、电子社保卡或掌上12333 App登录;
在平台中选择“关系转移”选项,然后点击“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试运行)”模块;
录入个人信息和转入地信息,特别是转出地的详细省、市、区信息;
保存信息后,点击“申请”按钮,并确认申请。
通过地方政务服务平台或医保小程序
在新就业地参加职工医保时,可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向转出地或者转入地医保部门提出医保关系转移申请,办理医保年限的转移接续;
可以在线上通过“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或者“鲁医保”小程序提出申请,填写相关信息即可办理,无需提交任何材料;
如果不方便使用智能手机,也可以到转出地或者转入地医保服务窗口办理。
注意事项:
异地社保转移需要确保转出地和转入地的社保政策一致,并且符合转移接续的条件;
转移过程中可能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社保卡、离职证明等;
转移完成后,及时更新个人的社保账户信息,确保转移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