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招投标过程中,甲方废标的理由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投标文件不符合要求
投标文件未按照规定密封。
投标有效期不符合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缺失关键文件或章节。
提交的投标文件与招标要求不符。
报价问题
报价超过预算上限。
报价保留的小数位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技术规格不符合要求
技术方案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
技术文件存在技术上的错误和遗漏。
资质不符合要求
投标人未提供符合要求的资质证明。
提供的资质证明存在造假情况。
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
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
投标文件中有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的内容。
招标文件编制问题
招标文件编制水平不高,存在与招标项目不相协调的条款。
招标文件中的废标条款过多过严。
其他原因
投标人的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不一致。
投标文件未逐页签字或盖章。
投标文件封皮没有投标人身份证号。
投标文件中的某些内容表述不准确或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