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可以调取以下资料:
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
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这些资料包括法院、检察院出具的文书以及案件相关的所有材料。
证据:
律师可以申请法院或检察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律师自行调查取证时,需要携带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公司工商档案:
律师可以凭律所介绍信和律师证查询公司的工商档案,包括公司设立资料、变更登记、股东情况、出资情况及赢利和亏损情况等。
车辆档案:
律师可以查询车辆的基本信息,如车主信息、购买时间及金额等,这通常需要到车管所进行查询。
房屋档案:
律师可以查询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产权人信息等,房屋管理局一般要求律师陪同并可能要求提供律所介绍信和律师证。
人口档案:
在需要明确被告的情况下,律师可以查询被告的户口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等信息,这需要到人口管理中心进行查询,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其他相关文件:
根据案件的具体需要,律师可能还需要调取其他相关文件,如合同、协议、证明文件等,这些文件通常需要提供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及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
律师在调取这些资料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所调取的证据合法、有效,并能够在法庭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