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租房的继承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可以总结如下:
公租房不属于遗产:
公租房是社会保障性住房,承租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因此不能作为遗产进行继承。
共同居住人续租:
如果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去世,与其共同居住且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可以在租赁期内继续承租。
变更承租人:
根据《民法典》和《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公租房的承租人去世后,其承租权可以由符合条件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后,到房管部门办理承租人变更手续。
继承权公证:
如果有遗嘱,需要办理继承权公证,并提交相关材料,如死亡证明、户口簿、继承人的身份证件等。
变更登记:
申请人应向登记机构提交相关文件,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书、继承权公证文书等,并支付相应的税收。
政策限制:
购买或受赠其他住房后,承租人应主动通知公租房运营单位,并办理租赁合同解除手续。
请注意,以上信息基于最新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具体操作可能因地区和时间而异。建议咨询当地房管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获取最新信息